NEWS
时间:2020-01-24 10:17:13 来源: 作者:
重污染天气情况下,企业要及时采取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日前,市、县生态环境和经信等部门工作人员在巡查时发现,涡阳县晟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长期没有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部分生产设施被执法人员当场查封。
涡阳县晟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是一家生产多孔砖、加气砖的企业。1月5日上午,我市正处于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期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督查支队工作人员在巡查中发现,涡阳县晟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烟筒在冒水蒸气,窑体在燃烧。执法人员通过调阅该公司出窑车日报表发现,自2019年12月8日我市启动重污染天气II级响应以来,涡阳县晟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一直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
另外,根据《亳州市2019-2020年秋冬季砖瓦窑厂调整生产计划方案》要求,该公司应于2020年1月1日至2月29日落实轮停产措施,但查阅晟丰公司生产指令发现,这家公司各生产车间1月份仍计划大量生产。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涡阳县生态环境分局当场依法查封了涡阳县晟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的部分生产设施。
涡阳县晟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办公室负责人表示,他们对市经信局和市生态环境局下发的文件理解有误,没有停产。他们决心改正,坚决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
涡阳县经信局副局长于灿泓表示,作为业务主管部门,涡阳县经信局将加大对企业的监管和指导力度,确保企业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记者 汝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