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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10-27 19:47:58 来源: 作者:
在行业内具有影响力的商标品牌反映了市场的认可度,具有知名商标的商品往往比普通商品质量更好。殊不知,眼前印有知名商标的建材商品也存在“冒牌”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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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静安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恒通”注册商标权利人的举报,发现辖区内某五金店销售的“恒通”燃气专用不锈钢波纹软管及燃气输送不锈钢金属软管管件系侵犯“恒通”文字及图形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假冒商品。
经查实,当事人在未查验“恒通”文字及图形注册商标权利人相关授权许可的情况下,向上门推销人员购买了印有与“恒通”图形注册商标近似商标的燃气专用不锈钢波纹软管10卷(50米/卷)、购买了印有“恒通”文字及图形注册商标的燃气输送不锈钢金属软管管件(4个品种)合计600只,进货价合计13820元。
进货后,当事人在店内对外销售,售出假冒“恒通”燃气专用不锈钢波纹软管130米;售出假冒“恒通”燃气输送不锈钢金属软管管件114只,销售收入合计4064元。剩余假冒“恒通”燃气专用不锈钢波纹软管370米、燃气输送不锈钢金属软管管件486只未售出,违法经营额合计19261元。
法律分析: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构成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
静安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作出没收、销毁侵犯“恒通”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燃气专用不锈钢波纹软管370米、燃气输送不锈钢金属软管管件486只;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重点来了:
消费者选购建材商品应当注意了解商家资质和商标等重要信息,查验商品防伪标识,并及时向商家索要发票等购物凭证,如果购买到假冒商品,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助力行政机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为市场主体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商标权利人要密切关注商标注册动向,经常对商标信息进行检索,一旦发现侵权现象,要及时收集固定好证据线索,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